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PO18文学 > 恐怖灵异 > 硬核夫夫 暴躁超度 > 第69章
  黑暗之中,金红的火焰一簇接着一簇地在空中点燃,它们有些化作花朵的样子,有些化作长耳兔的兔子,有些化作胖胖的桃子……
  “赢周……”
  顾宁初从没见过,赢周的天妖狐火变幻出这样多的模样。毕竟……妖族最神奇的妖火每一次出现,都是为了战斗,怎么会做这种……没有意义的事情。
  赢周揉揉顾宁初的头,说:“对不起小初,我尽量让它们更像花灯一些。”
  没有宣纸的形、没有竹骨的身、也没有笔墨色彩勾勒的缤纷,只有金红色的火焰,笨拙而努力地化作一盏又一盏,只有火焰的花灯。
  顾宁初被这遮天蔽日一般绚烂的花灯晃晕了眼,他只觉得眼中每一盏狐火花灯都晕出了一圈影子,有些模糊了。
  “没有,很好看……真的……”
  顾宁初虽然极力忍住不哭,但颤抖的声音仍是暴露了他。
  “这一定是天底下最好看的花灯,真的。”顾宁初深吸一口气,开心地说。
  赢周的心骤然被狠狠地击中了,若是早知道……一点小把戏能让小初这么开心,他早就应该这样做才是。
  “小初……”
  “赢周,你看!这是兔子吧~”
  顾宁初牵着赢周跑到一盏兔子花灯前:“好可爱啊~”
  赢周只好回答他:“是的。”
  “那这个呢?这是桃子吧!”
  “这个这个,这是什么花?”
  赢周耐心地,一一为顾宁初解答。
  “那……这是什么?”
  赢周一看,原来是一只九尾狐狸模样的花灯。他也记不得自己还有变幻这样一盏花灯出来,也知道顾宁初明明会认得它。
  他仍是认真回答:“是狐狸。”
  顾宁初歪着头,轻笑一声:“不是,是赢周。”
  赢周刚想反驳,他怎么会是这样一团模糊到没有眉眼的狐狸,但看见顾宁初唇角弯弯的模样,他的心也一下子软了。
  他点点头,认真地说:“嗯,是赢周。”
  第61章
  顾宁初觉得, 霍盈盈这事儿暂且不急。一是她本人情况有些复杂,他们还没有弄明白这似妖非妖、似人非人的样子是什么原因;二是,当初荆回川只是说若她过得不好, 想办法帮一帮。
  那天见她, 似乎并没有过得不好的样子。
  即便是风尘女子,也要她自己愿意, 才有帮的意义。
  赢周这些事情上从来都是随他,见顾宁初暂且不紧要这事儿,便提议, 不如早点去到墨金村,把荆回川托付的事办了。
  而且,墨金村是他们的家乡,若是还有当年相熟的人在的话,关于霍盈盈的事也可以打听打听, 了解一下。
  顾宁初欣然接受了赢周的建议。
  一路游玩, 约莫过了小半个月, 他们终于到了蜀南的墨金村。
  这是一个地势很陡峭的山村, 位于当地一座小山的山腰之上。要进到村子里,需要爬上一条崎岖险阻,狭窄蜿蜒, 只容一人行走的山路。
  蜀地多山,这种使用简易工具就着山体开凿出来的路十分常见, 只是在台阶上铺了一些大小不一的石板,便算是路了。
  青天白日的,赢周施法不太方便, 抬眼见这路陡峭难行,想了一下, 撩起衣裳,便在顾宁初身前蹲下。
  “来,我背你。”
  顾宁初也不客气,展臂往前一扑,整个人软乎乎地趴在了赢周背上。
  “抓紧了。”
  有力的大手托起顾宁初,赢周轻松地、一步一步走在山路上。顾宁初手里拿着一把先前在集市上买的青竹小伞,撑开了给赢周挡着头顶的阳光。
  赢周笑他:“撑伞做什么,并不热,收起来吧。”
  蜀地的太阳并不毒辣,此时虽然是正午,但他们行走在山林之中,阳光不过是零星地从树叶的缝隙中漏下来,更是凉爽。
  顾宁初为了撑伞,只把一只手扶在赢周肩上,自己又不老实,总在背上动来动去的,赢周生怕他不小心把自己给摔了。
  顾宁初笑着说:“虽然不热,但你在出力,我怎么好心安理得的享受呢~总要做点什么呀~”
  赢周笑笑,便不管他,只收紧了一些手臂,好将他背得更稳当一些。
  就这样走了好一会儿,恰好,瞧见有一个樵夫挑着担迎面走来,赢周便停下侧过身,打算让他先过去。
  “哟,公子体力好得很嘛。”
  那樵夫见赢周背着顾宁初走了挺长一段路,脸不红气不喘,脚下还稳稳当当的,颇有些佩服,笑呵呵地说:“这条路,我挑着担上上下下十多年,也不一定有你这样好的力气。”
  听到别人夸赢周,顾宁初就觉得特别高兴,比夸他自己还要开心,一脸自豪地回应:“那是自然的,赢周体力可好了。”
  赢周听了这话,手在身后悄悄地捏了一下顾宁初的屁股,压低了声音小声说:“嗯,我体力好。”
  片刻过后,顾宁初想到了什么,蓦地脸红了。
  樵夫没发现他俩的小心思,见二人模样俊俏,感情也好,看着欢喜,便热情问道:“我看二位公子模样不凡,来这偏远的穷山村是有什么事吗?”
  顾宁初便向他说明了来意,并打听霍家的事儿。
  “死了啊……可惜,可惜……”
  樵夫一脸遗憾摇了摇头,放下担子,说:“当年逃荒出去,确实是他们两个带着霍家那个小姑娘一起,这么多年也没有回来过。”
  “他们兄妹感情好吗?”顾宁初接着问。
  “好得很啊!”樵夫十分肯定地说,“两家都死了爹娘,家里就剩孩子了。小姑娘是唯一的妹妹,平时日里有什么吃的,连峰和回川两个小子都是省着给她的。自己不吃,都要给妹妹留一口。”
  “这样啊……”顾宁初点点头,“我想,也是。”
  不然荆回川不会在要下地府前,还特意跟他提霍盈盈这事儿。
  二人谢过了樵夫,继续往村里走。村口一位晒太阳纳鞋底的老妇人,给他们指了原先霍家和荆家的老房子。
  在村子南面边缘的两间旧屋,并排着挨在一起,连个院子也没有,只有屋前一块共用的空地,空地旁有一棵枝叶茂密的老橘树。
  屋子年久失修,已经非常破旧,屋顶的瓦片破碎了好多,门板也腐朽了大半,赢周毫不怀疑他开门的动作,就可以让老房子马上倒塌。
  虽说当时荆回川是说,在墨金村随便找一棵树,把他和霍连峰的头发埋下去就行。
  但顾宁初觉得,既然已经有落叶归根的意思了,就别随便找了,埋在他俩家附近应该是最好的。
  赢周找了一根小棍儿,在老橘树下挖了一个不深不浅的坑,把荆回川郑重托付的小布袋埋了进去。
  顾宁初填上土,还在上面用力踩了踩。
  “赢周,你说……他们俩如果都投胎了,这头发还有用吗?”
  这个问题,当初顾宁初也问过荆回川。他的回答是:今生留个念想,若有来生,随缘就好。
  随缘就好……若是真的情深义重,会舍得随缘就好吗?
  赢周知道顾宁初在想什么,细心地拍掉他手上沾染的泥土,说:“证明他们今生的情谊,即便岁月流逝,轮回转世。”
  即便转世之后,记忆不存。但今生执子之手,死生契阔是铭心刻骨的真实。
  有些时候,爱并不需要太多的形式或者是时间去证明什么。相爱的人能够心意相通,就已经是幸运的了。
  “嗯……”顾宁初忽然握住了赢周的手,“一生,足够吗?”
  如果今生不够,那么来生……
  不,不行。顾宁初觉得自己偏执了。有一生,就够了。他和赢周,与霍荆二人不同。
  他俩都是人,可以有一个来生的缘分,这是自由,也是希望。轮回转世之后,新的人生开始,若是有缘再次相遇、相爱,那是上天额外的眷顾了。
  新的人生,新的爱情。
  可是自己与赢周不同。
  赢周是没有来生的。妖鬼没有转世,只要不再死一次,会拥有普通人难以想象的悠长岁月。
  而自己,也不应该自私到将赢周漫长的一生都禁锢在自己身边。
  他能够在赢周的岁月中,占据一段就很好了。就像那么多那么多的星星,有一颗赢周记得叫顾宁初,就很好了。
  “你呀。”
  赢周将顾宁初拉到怀中,紧紧地抱着他,在他耳边轻声说:“一生,足够了。”
  不论未来会有多么漫长的孤寂岁月,赢周的一生之中,有过顾宁初,就足够了。
  不管是五十年,还是六十年。
  与顾宁初相伴的日子,赢周会永远记得,会在今后无边无际的孤独之中,让他在回忆里永远的甜蜜和快乐。
  相伴一生,是赢周陪伴顾宁初一生。
  山风徐徐而来,吹得老橘树的枝叶沙沙作响,像是在为霍荆二人,也像是在为他们两个见证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