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PO18文学 > 都市言情 > 协议离婚前我失忆了 > 第171章
  雁瑾屈指蹭了蹭小宝的脸颊,捧着她的脸,在她额头上亲了亲。
  这么努力啊,真是辛苦我的宝贝了,雁瑾的声音变得朦胧起来,听不真切,小宝对不起,妈妈不在你的身边,但不管什么时候,不管在哪裏,要记住妈妈爱你,你是被爱的小孩,你要一直开开心心、平平安安哦。
  小宝闭上眼,一道泪水蜿蜒而下,她咧开嘴笑着:好。
  梦醒后,枕头一片潮湿。
  外面已经天亮,小宝听见黎兰喊她起床的声音。
  你不是说要去游乐园吗?快点起来去叫祝祝,她还在赖床。
  小宝摸了摸脸颊,露出一个释然的微笑。
  好,马上就来!
  那点遗憾终于补全。
  所爱之人终会在梦裏相见。
  [红心][红心][红心]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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  第119章 番外10
  杨华懿见过很多形形色色的小孩。
  漂亮的,骄傲的,自视甚高的。
  大部分在见她的第一面,都没什么特别的气质,难点听叫畏畏缩缩,好听叫朴实无华。
  杨华懿很少把人称之为璞玉。
  在她眼裏,一块玉水头好不好,是不需要雕琢就能知道的。
  可世界上哪有这么多美玉让她挖掘,所以她只能像赶海的匠人,在茫茫人海裏寻找一块块看得过去的玉石。
  她的母亲来自国外的珠宝世家,但从她外婆那一代就开始凋落,杨华懿没能遗传到什么东西,钱财没有,本领更没有,唯一能窥见点珠宝世家遗韵的,大概就是她那偏执般对美丽事物的追求。
  她喜欢世界美丽的一切,更喜欢雕琢这一切,让它们成为自己手下最完美的作品。
  她要遇见自己的缪斯。
  所以她开创了娱乐公司,白手起家,建立自己的商业帝国。
  初涉娱乐圈,她凭借过人的美貌和对优秀作品的敏锐嗅觉,竞争到了一部出名电影的配角,后来这部电影果然大获成功,她也获得了第一笔投资,完成自己最原始的资本积累。
  后来一步一步,跋山涉水走来,商场的腥风血雨,身边人的冷枪,对上的斗智斗勇,对下的腌臜手段,她一个人扛下,着手建立了业内娱乐公司巨头,与美娱传媒分庭抗礼。
  她以为自己起码称得上是成功的。
  除了自己还没有几件称得上如意的作品,这令她有些遗憾,也有些不满。
  有时候,她会想起自己年轻时候碰见的一对姐妹,黎兰和雁瑾,这是她公司起步不久后发掘的新人,她从见到黎兰第一眼,就觉得她很特别。
  那张看上去像是混杂了异域血统,但又无端端让你知道她就是中国人的漂亮面孔,像是一只裹缠在丝绸裏无毒的美人蛇,冷冰冰的花纹美丽至极,却又提示着你她是冷血动物,不会被人驯化,也不会与人为友。
  那一年,公司刚刚起步,亟需新的血液注入,她和对家签订对赌条约,需要完成高额目标,否则一切努力都会付之东流。
  她是个疯狂的赌徒,押注就要压上一切。
  在那段时间,她走遍了中国的各大城镇,签下的新人越来越多,她的运气不错,刚好赶上国内文娱发展的爆发期,抢占市场输送了一批形象和演技都过关的娱乐明星,但缺少顶流。
  她需要影后影帝,需要形象更好、本领更强、更受观众喜爱的艺人,于是她再次出发,寻找的目标下沉到了乡村。
  黎兰和雁瑾就是在一檔乡村晚会上被杨华懿发现的。
  模特的身材是天生,有些人身上就是有不同于他人的气质,黎兰在那裏一站,粗糙低劣的演出服能被她穿出大牌的感觉,而她身上那股淡薄清冷的劲儿,更是令人耳目一新。
  杨华懿的手指不受控制抽动几下,像是工匠发现一块完美的璞玉,心中忽然涌上浓烈的渴望,叫嚣着要把她签下。
  功利心和热爱美好事物的艺术本能碰撞,此起彼伏地想要她。
  散场后,杨华懿立刻找到她们福利院的管事人,要求把她签下。
  可惜她还未成年,福利机构对这种事情比较谨慎,他们可以对孤儿疏忽照顾,可以让他们做一些无偿的社会服务,但不敢明目张胆白纸黑字签下什么合同,那就是明晃晃的卖孩子了。
  杨华懿便直接去找黎兰,说明自己的来意。
  签合同?黎兰打量杨华懿,目光警惕,为什么要找我?
  你有明星的潜力,不知道你看没看过这些电视剧,裏面的明星都是我公司旗下的艺人,杨华懿把准备好的文件递给她,语气非常温和,你仔细看一下。
  文件裏面的电视剧和艺人信息都是近年家喻户晓的大热剧,黎兰查看了杨华懿带来的工作证,渐渐信了几分她的来历。
  但还是不敢签约。
  我可以先考虑一段时间吗?黎兰说,或者有没有试用期?
  杨华懿的耐心不太好,若非看重黎兰的资质,这种事情未必会亲自前来,也不一定会给出这样优渥的签约条件。
  公司在这裏有分部,可以把地址给你,你想去可以随时去,裏面也有一批和你一样的新人,你们可以聊聊。杨华懿冲她笑了一下,没再继续劝,留下地址就离开了。
  公司分部的新人并非她亲自签的人,签约的条件、给予的资源和黎兰这份合同天差地别,只要黎兰去看一眼,就知道她给的诚意有多高。
  黎兰这样的人,缺钱缺资源,心气也高,如果有机会往上走,她肯定不会错过,杨华懿在心裏想着,几乎已经将她作为囊中之物。
  就算黎兰保持谨慎,杨华懿也有办法让她妥协。
  离开前,一道人影拦在她的车前。
  是那个和黎兰一起登臺演出的姑娘,杨华懿落下车窗,视线落在她身上:有什么事?
  雁瑾紧张得整张脸都红了,声音有点磕巴,但还是洪亮开口道:我也想和你签约!
  杨华懿单手撑着额头,目光飞速从她身上扫过。
  条件还行,长相温温柔柔的,成不了大花,但做个配角绰绰有余,如果是几年前杨华懿没准愿意要进公司充实队伍,但现在公司裏面的同类型一抓一大把,雁瑾并不是特殊的那一个。
  雁瑾敏锐感知到杨华懿的态度变化,主动道:我可以唱歌,我还会写歌,我的嗓音条件很好的。
  说完雁瑾就生怕杨华懿没耐心,张嘴唱了起来。
  她选的歌曲是一首有年代感的情歌,原唱很出名,几乎家喻户晓,听起来很好听但演唱难度很高,对音准和音色都有要求。
  杨华懿本来没有兴趣,听见歌声却投去了眼神。
  她的公司裏缺曲艺双馨的人,而且现在捧新人的手段层出不穷,海外多檔选秀节目如火如荼,国内迟早也会打造选秀类节目,到时候雁瑾和黎兰倒是可以组合出道。
  雁瑾不知道杨华懿一念间想了多少生意经,唱完后忐忑地看向她:我可以跟着你学习吗?
  杨华懿只问了一个问题:你和黎兰可以做一个组合吗?
  雁瑾和黎兰从小关系就好,想都没想道:好啊,我们很有默契的。
  杨华懿便点了点头:你可以跟着黎兰一起训练。
  从此以后,雁瑾就经常去和光同尘的分部参加训练,黎兰则忙于打工,只在周末去公司,直到两人成年,正式签订合同。
  合同裏将两人定为练习生,练习时长不定,但五年内肯定会安排出道,出道三年内一切演出活动由公司决定,带来的相关收益公司抽七成。
  杨华懿把黎兰要来公司后亲自带过一段时间,黎兰的嗓音条件令人惊喜,虽然比不上雁瑾出色,但在一众新人裏已经是拔尖的水平,加上她的音色更特殊,出来的效果竟然毫不逊色专业歌手。
  你写的歌不错,杨华懿在某次庆功宴上把雁瑾叫过来,不过这次我要买下来给别人唱,想听听你的意见。
  雁瑾受宠若惊,脸颊有点红,对上杨华懿含笑的眼睛,想都没想点头道:好,我的歌杨董可以随便挑。
  杨华懿靠坐在椅子上,端着一杯酒递给雁瑾,笑声如同醇厚的红酒:我可舍不得都给别人,放心吧,下次出道就轮到你们了,你的歌我会按照市场价提两成给你。
  雁瑾接过那杯酒慢慢喝掉:好。
  酒液让雁瑾的脸庞更红,杨华懿本就微醺,看见雁瑾这副害羞低头的模样,心中发痒,抬手搭在雁瑾的手背上。
  这是一种微妙的试探,像是无意的触碰,如果不喜欢挪开就好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