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PO18文学 > 校园言情 > 大度山之恋 > 第六章(2)
  长毛当初的新训中心在成功岭,后来我才知道,成功岭离我们沙鹿这么近,开车回彰化,都还会经过它的大门,可是我终于还是没有去给长毛会客过,因为我没胆量去找他。
  酸雨的新训中心在崎顶,嘉义,一个我连听都没听过的地方,可是我却去了。拉着淑芬,我们一起排休、调假,好在酸雨的会客日去看他。因为他家人都在台北,为了避免车程劳顿,所以他没要求他家人来,反而把他需要的东西告诉我,由我来准备。
  「信纸、邮票、防蚊液,还有还有,我要喝饮料。」
  「什么?」
  「这里都不能喝饮料啦!」
  我笑了,他像个天真的大男孩,跟我吵着要喝饮料,我知道他爱喝可乐。相信国军新训单位不会每天晚上为他准备一瓶可乐。
  「还有没有?」
  「有。」
  「你要什么?」
  「我想看到你戴着那条项鍊……」他的声音很小,一副很不好意思的调调。
  崎顶不远,不过路很难找,偏偏淑芬又是个地图文盲,最后我们下车去问路边的檳榔西施,才知道我们已经开过头很远了。
  新训中心里面人很多,每个新兵都是超级平头,一脸呆相。
  「完蛋了,一堆迷彩龟,去哪里找你家酸雨呀?」
  我提着一篮食物,也傻在当场。
  「我亲爱的……可乐!」酸雨从我们后面出现,他本来就很高,经过一段时间训练之后,变得更壮了。
  愉快地吃过午餐,让他喝可乐喝个饱之后,他谈起很多军中的生活,我们围坐在草地上,愉快地交谈着。酸雨说,他最讨厌早起,可是这里每天五点半就要起床,他又说他最不喜欢吃馒头,但是为了体力,他一天要吃一大颗。我笑着听他说话,却不知道为什么,忽然想起另一个人。
  下午四点半,我们离开崎顶,酸雨说下星期会客,他爸妈会来,所以我们可以不用来,以免辛苦,看着他依依不捨的表情,我很心疼,谁愿意这样失去自由呢?可是这是无奈。
  酸雨的个性很随遇而安,他都会这样鬱鬱寡欢了,更何况另一个人呢?今天,我戴着鑽石项鍊、带着可乐,所以让酸雨很开心。那……吉儿有没有带着乌龙茶跟  Marlboro  Lights,好让他开心呢?在军中,新兵不能抽菸,可是我看见很多新兵在偷抽菸,想必长毛当初在成功岭也会这样做,吉儿有带菸去给他吗?
  会客时间即将结束时,很多新兵脸上都流露出不捨的表情,有的是对家人,有的是对朋友,有的,是对情人,酸雨也有同样的表情。我安慰他说,很快就结训,回台中时,我们再聚聚。走到大门外,回眸是一片离情,我在想,长毛如此深爱吉儿,当离别时,他心中又该有多不捨呢?
  上车之后,我把车上的音响,放到张宇的歌,唱着「回心转意」。
  唱着唱着,我的眼泪掉了下来。
  「你很捨不得他呀?下星期再来嘛!我的假可以跟你换呀!」淑芬安慰我。
  「不是因为这个啦!」我不知道怎么把我脑袋里面的联想告诉淑芬,只能擦去眼泪,笑一笑。「大概是被大家那种离情依依的情绪感染到了吧!」
  「是吗?」
  我以前很不会说谎,后来跟长毛在一起之后,从他身上学到很多撒谎的本事,不过这本事对全世界都有效,就只对淑芬无效。
  「小乖乖……」
  「小乖乖唷……」
  我的头果然又偏了。
  「亲爱的小乖乖唷……」
  「好啦,我说啦!」我可不想听她又呻吟下去,把今天忽然联想到的很多感觉,通通告诉淑芬。
  「你还想他呀?」
  我说我不知道,只觉得,总是经常在无意间想起很多关于长毛的事情。
  淑芬劝我想开点,一切交给时间就好。也许吧,如同丫头曾告诉过我的,想他吧,尽情地去想,等到有一天,感觉想得很无味时,我就自由了,我希望可以是这样简单就好。
  握着方向盘,车子在省公路上面奔驰,这条路很熟悉,我曾走过,只不过那时,我很少起来看风景,上次走这条蜿蜒的省道时,我躺在一个男人的大腿上,只看见天空,那时,我们刚从台南疯狂地过了一天一夜。
  车速很快,像在飞一样,但我却感觉沉重。我胸前的鑽石项鍊,沉重的让我几乎无法喘息,无法抬起头来面对未来的天空。
  医院的工作应付起来并不难,只是因为我算新手,有很多地方都不熟悉,还好这里的学姊们大多相当和气,所以并没有遭遇到太多麻烦,唯一比较烦的,是要常常出去接  baby,一些小医院无法照顾状况不好的新生儿时,我们就得去接手。
  自己开车我很习惯,因为方向盘在我手上;坐救护车出去就很难受,因为你不知道司机大哥等一下会往哪边转,我经常在还没抵达请求转诊的医院前,就已经先晕车了。
  淑芬常常笑我,不过她自己其实也差不多,时间在捉摸工作环境与乱七八糟的日夜班交替中过去。
  然后,忽然,酸雨结训了,也下部队一段时间了。他是陆军,很幸运地,在离台北不算太远的新竹某基地当兵。某基地的意思,就是其实我也不大知道的地方。
  由于我跟淑芬的班未必都相同,因此我多了很多自己一个人的时间,逛书局、买唱片是我最大的嗜好。这,也是长毛最大的嗜好。
  只不过以前的他常常穷得连饭都没得吃,所以他真的只能「逛逛」。村上春树的书我几乎都买到了,包括他买不起的厚一点的那几本。张大春的作品我几乎都看完了,只剩下我实在看不懂的《城邦暴力团》。陈昇的那首「镜子」几乎被我听烂,因为那曾是长毛最爱的歌。自从他剪掉一头长发之后,我也没再剪过发,你失去了长发,所以换我来留。你不得不放弃的长发,与你惯有的主张,由我在这里,继续坚持下去,只是,我没告诉你。
  捧着邱妙津的作品,走出了东海书苑,我在想他。
  一个外表与内在强烈衝突、矛盾的人。他很孤僻,不喜欢人多的环境,不喜欢跟一群人搅和。大多数时间,他只活跃于小眾团体中,偶而跟猫练习马戏团把戏。
  在人前的反应,依随他衣着的变化,而有不同的表现。一身黑的时候,他不爱笑、少做表情,戴上墨镜,以为全世界都看不见他,他喜欢用不屑的眼光看世界,而那种奇怪的自信,强大得连他自己都不知道理由。于是一堆人讨厌他,认为他目中无人、狂妄自大,其实我知道,他只是不喜欢跟陌生的世界打交道,当然,这种特色也吸引着另一堆人,这堆人,通常都是小妹妹,我也是他的追随者之一。
  可是这个奇怪的人,一换上简单的T恤、滑板裤,就又变成非常邋遢的人。不喜欢洗澡、乱骂脏话、乱丢垃圾、无视于交通号志与规则。
  「我乱丢垃圾,是为了让清洁队员有事做,以免他们失业。」
  他是讲这种话的人。于是又一堆人讨厌他,认为他没水准、没气质,可是,这种特色却又吸引了一群不同的人,当然,还是小妹妹居多,她们认为他随性、不做作,很不幸地,我又是其中之一。
  但是不管他是冷漠无情,还是搅和无赖,他都保有一个共同特色:面对女孩,这个人永远有说不完的甜言蜜语,只要他愿意的话……
  他坚持做他自己,跌得再重,都不会改变。只是他对身边的女孩总是忽冷忽热,我曾怀疑,这是因为他无暇分身,没办法一一安抚他眾多追随者的缘故,但是天晓得。
  总之,他已经剪去了长发,他在「写一个梦」里面,最后一个讯息,告诉大家说:
  他已经,不、再、是、长、毛。
  那你现在是谁?可不可以,让我再认识你,从朋友开始也没关係。
  因为你没了长毛,所以这精神,由我继续坚持。